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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杨凌示范区城镇职工 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的通知
2021-05-07  

各位退休职工:

根据杨凌示范区医保办政策要求,2021年上半年门诊特殊疾病鉴定将于6月进行,现将申报杨凌示范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由本人提交《杨凌示范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鉴定审批表》一份(附本人照片);并提供近半年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诊治资料,包括住院病历、门诊病历、诊断证明、检查报告单、社保卡等资料的复印件。

二、《鉴定审批表》除基本信息由本人填写外,“病情摘要”和“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专科主任或副主任以上医师的诊断意见及治疗方案”这两栏由主治医师填写。

三、2019年上半年门诊特殊病鉴定过的人员,有效期将于2021年6月底到期,根据病情需要继续申请的,也请按通知要求提供材料。

四、资料准备齐全后于2021年5月31日之前报各校区离退休办公室或医保办公室,星空官方站线登录入口限时优惠医保办于6月1日报示范区医保星空官方站线登录入口限时优惠鉴定。


附件:1.杨凌示范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鉴定审批表

2.2021年6月可申请鉴定的病种及报销比例

杨凌职业技术星空官方站线登录入口限时优惠

医保办公室 离退休工作处

2021年5月7日


附件【杨凌示范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鉴定审批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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